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深化档案系列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0〕20号)、《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沪委办发〔2018〕16号)、《上海市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》(沪档〔2016〕47号)、《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》(沪人社专〔2017〕115号)和《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沪人社专发〔2017〕2号)等文件精神,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,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本市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。
具体评审工作要求可登录上海市档案信息网(www.archives.sh.cn),公告栏查阅。
上海市松江区档案局
2021年6月10日